對于原來就有語言能力的聾兒,評價助聽效果比較容易。而對于無語言能力的聾兒,應先使其通過助聽器佩帶的適應性訓練之后,再對其進行助聽器佩帶效果進行評價。
常用的方法有3種:
第一,在聲場環境下,用囀音進行助聽效果數量評價,微調助聽器,使佩帶助聽器后的聽閾值,盡可能接近正常人長時間口語交流的語言聲的平均會話聲譜。
第二,如果受測兒童對囀音不敏感,或不會聽聲舉手,可選擇窄帶噪音,以500、1000、2000赫茲,50分貝音量為宜。測試聾兒的助聽聽閾,觀察聾兒的聽性反應。
第三,對于沒有專門測試條件的基層社區點,可選用語音如:a、i、u、sh、s,如果聾兒佩帶助聽器后,能聽到50分貝的“sh”和“s”的音,說明助聽器的佩帶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