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據純音聽力圖語言頻率平均損失計算,閾值在 0~30dB者無需使用助聽器。30~45dB者屬可用可不用者,據情決定選配。45(或40)~90dB都應建議配用,多數能獲得滿意結果。90~110dB的效果欠佳,但對嬰幼兒童應建議在2~3歲前使用大功率助聽器,對利用殘余聽力發展口語能力有重要意義。
②自幼為聾啞人,即便其聽力為55~70dB,而年齡超過8~12歲再開始使用助聽器者多數不會獲得滿意效果。最遲應在5、6歲前使用助聽器才能取得效果。
③若雙耳損失一致,動態范圍相近,雙耳助聽效果最好。
④雙耳聽力損失差異大于30dB,應用一耳助聽器,可為語言辨別率高和動態范圍大的一側配戴。
⑤一耳聽力損失小于40dB,而另一耳為60~70dB左右應為后者配用。
⑥一耳聽力損失60~70dB,而另一耳聽力損失遠大于此值,應為前者配用。
⑦若雙耳聽力曲線起伏不一致,應為較平坦一側配用。
⑧對老年聾、噪聲聾、藥物中毒性聾等重振現象陽性患者,說明他們以內耳毛細胞病變損害為主,響度變化的忍耐度減低,應推薦使用帶有自動增益控制(AGC)(或AVC、ARC)及PC裝置的助聽器。
⑨長期反復發作的功能性聾(癔病聾或神經官能癥耳聾)使用助聽器效果較好。
⑩雙耳全聾不能配用助聽器,但有些國家的學者主張全聾兒童在1、2歲前使用大功率助聽器,采用全面交往法有助于發展語言交際能力。一耳全聾,另一耳正常,一般不用助聽器,但近來有些國家的一些聽力專家主張使用“對側信號交聯(CROS)式”助聽器,即在全聾耳上配戴助聽器的傳聲器,而受話器則使聲音導入健耳,有助于收聽壞耳一側來的聲信號。雙耳聽力損失達到70dB以上時,應當配用雙耳耳級助聽器。為避免引起反饋嘯叫,有些國家使用所謂雙耳對側交聯(BICROS)式助聽器。
凡是有殘余聽力的患者除無醫學上的不宜癥狀外都可以選配助聽器。配戴助聽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聽力,幫助溝通與學習。但還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不同的人即使聽力損失程度一樣,使用助聽器效果也不完全一樣;同樣的聽力損失,同樣的機型,使用助聽器效果也會完全不一樣。這是因為:
(1)所謂“選配”即助聽器需要測試耳朵聽力損失程度,根據聽力損失來配,不能隨便購買。
(2)助聽器需要驗配。"驗配"是指在助聽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選擇適合自己聽力狀況的助聽器。助聽器需要驗配是因為每個人的聽力損失千差萬別,即使性質或程度相同,每個人的生活習慣和對助聽器聲音的感受也不一樣。
(3)再者助聽器本身也有千差萬別。每一類、每一款等都有自己的特點。
(4)剛使用助聽器所聽到的聲音和原有聽力聽到的聲音存在差異,需要適應一個階段。一般需要1~3個月的適應期。
(5)助聽器放大所有聲音,聽力患者長期生活在“安靜”中,一旦聽到外界的各種聲音,一時不能適應,覺得吵而厭煩。因此配戴者必須再次學會排除不需要的背景聲音。最初階段,需要有耐心,助聽器的配戴時間應慢慢加長,音量一開始應調小些,待習慣后再逐漸加大。
(6)混合性耳聾、神經性耳聾的患者對聲音的分辨力較差,除需使用高清晰度及帶特殊電路的助聽器外,還需要一個訓練過程,越早配戴助聽器所需的適應時間越短。
對于有殘余聽力的聾兒,應及早配戴助聽器,盡早進行語言訓練,使之聾而不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