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唱到深夜,樓下商店音響吵個不停……今后,您只要測一下自家臥室的噪聲,如果夜間超過30分貝,就屬于噪聲超標,可找相關部門解決。
經營場所制造噪聲將被遏制
我國首部《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強制執行。
《標準》針對卡拉OK、迪廳、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規定了邊界噪聲排放限值。
《標準》首次對各區域環境內的噪聲限值進行了細化,省環保局污染控制處工作人員說,以后,在噪聲方面,百姓投訴和職能部門執法將更有據可依,也會大大約束商家制造噪聲的行為,減少噪聲污染。
《標準》規定,住宅臥室、醫院病房、賓館客房等以休息睡眠為主、需要保證安靜的房間,夜間(當日22時到次日6時)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當日6時至22時)不得超過40分貝。
噪聲污染找誰解決得看情況
省環保局污染控制處工作人員說,如果市民提出噪聲檢測要求,環保部門可以進行測量,發現噪聲超標,再找到違規污染源,并根據相關法規處理。
該工作人員說,環保部門主要監管工廠機器噪聲、工地施工噪聲等,因商場、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喇叭聲音過大所造成的污染,由公安機關監管,環保部門起協助作用,現場對噪聲進行監測;而流動小吃攤點的噪聲污染管理則歸城管部門。
此外,因鄰居裝修、彈鋼琴等造成的污染,一般由物業出面處理,必要時可找其他部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