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力動態范圍
為了衡量人的聽力水平的高低,我們把剛剛能引起聽感覺的聲音的強度叫做聽閾。以純音測聽為例,只要各個頻率的聽閾不低于25 dB 就認為聽力正常。如果聲音過大會引起人耳產生疼痛感,通常把剛剛能引起聽覺器官產生痛感的聲音強度稱為痛閾。把各個頻率的聽閾和痛閾分別連接起來,兩者之間的區域稱聽力動態f范圍。聽力動態范圍的大小表現了人耳的聽覺能力。不同頻率的痛閾略有區別,一般在120 dB 左右。人的聽閾可因聽力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可痛閾一般不會有變化。有些聽力有問題的人會出現一種特殊的聽覺現象,就是小的聲音聽不到,但聲音大到一定程度,盡管還不到痛閾,他已經不能忍受。我們將其稱為聽覺"重振"。有重振現象的人,聽覺區域變窄,聽覺質量變差。
頻率和音調
頻率的物理單位是赫茲( Hz )。對于人耳的心理感受來說,就是高音調或低音調,頻率增加音調也隨之升高。但頻率加倍,即上升一個倍頻程,卻不會使音調加倍。
美( mel )是音調的單位。1000 mel =1000 Hz40 dB SL 。正常人在最大舒適閾時,高調美多,低調美少。若頻率加倍(一個倍頻程)從1000 Hz 到2000Hz,其音調變化是從參考點1000 mel 到1500 mel 。若音調從1000 mel 增加到2000 mel ,則改變后的頻率不會是2000 Hz ,而是3000 Hz 。
聲音的主觀響度與音調、感覺級和聽力損失類型有關,也與聲音的持續時間有關,如果一個人有聽疲勞的話(音衰試驗),隨著聲音的持續,他會感覺聲音變得越來越輕,同時,音調也在改變。正常人耳覺察不到1 mel 和2 mel 或20mel 和30 mel 之間的區別。
聲音的響度包括頻率、強度和持續時間,正常聽力者很容易分清1000 Hz和1030 Hz的純音,其變化為3%,但是在耳蝸有病變時,頻率解析能力降低,辨別兩個相似聲音有困難,言語分辨率就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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